
杭浦、申嘉湖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ETC二期第一部分)設備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杭浦、申嘉湖(嘉興段)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是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建設項目二期工程第一階段的一部分。本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交復【2010】155文批復,項目業主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嘉興市嘉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招標人),建設資金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備安裝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杭浦、申嘉湖(嘉興段)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建設項目(ETC二期第一部分)設備安裝施工。
工程地點:杭浦高速: 丁橋收費站、南北湖收費站。
申嘉湖高速: 烏鎮收費站、西塘收費站。
每個收費站建設1入1出ETC專用車道,主要設備由業主自行采購,招高速公路機電系統集成單位對ETC專用車道進行設備軟硬件的安裝、調試及相應設備的升級和改造(包含ETC專用車道收費島管線改造、敷設、設備支撐結構物及基礎物的制作與安裝、收費島面的恢復等),對設備廠商的設備、輔材進場時做好設備性能、材料數量的核查、檢測、驗收、保管。
施工計劃工期45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監控、通信、收費綜合系統工程資質、且具有高速公路機電三大系統工程施工經歷。具有國家安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本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一級子公司的兩個及以上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 注冊資金在500萬以上(含500萬)。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組織踏勘現場。
招標人召開投標預備會,時間:
地點: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嘉興市海鹽縣于城鎮杭浦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10月 11 日 9 時 3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0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嘉興市海鹽縣于城鎮杭浦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xggzyjyzx/)、
嘉興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m.zumou.cn/)上發布。
7、聯系方式
地 址:嘉興市海鹽縣于城鎮杭浦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郵 編:314308
聯系人:
電 話:0573-86460111轉26503、26637
傳 真:0573-86465011
招標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嘉興市嘉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